疫情持續緩和放寬上船研究人員住艙人數限制線上討論會議
會議記錄
會議名稱 | 疫情持續緩和放寬上船研究人員住艙人數限制線上討論會議 | ||
會議時間 | 2021年8月2日 ( 星期一 ) 14:00~15:30 | ||
會議地點 | 網路會議(U Meeting) | 記錄 | 洪婉竟 |
會議記錄校驗 | 詹森 | ||
參與人員 |
總計畫:詹森、楊穎堅 科技部:陳亮吟、陳佩芬 勵進(國研院海洋中心):王兆璋、楊益、郭芳旭、吳書恒、蔡維琳 新海研1號(國立臺灣大學海洋研究所):謝志豪、蘇志杰 新海研2號(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研發處船務中心):鍾至青 新海研3號(國立中山大學海科院):洪慶章、黃蔚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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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議內容 | |||
根據110年7月6日訂定之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期間國家研究船隊航次防疫規範」,研究人員需於航次前3天(72小時)自行進行1次居家快篩檢測,若因不可抗力之因素(例如:海況轉劣、疫情突然上升、防疫警戒級別改變等)而導致航次取消,以致會計單位認定航次任務因研究船未「出海」而不符核銷條件的問題,建議科技部及其他政府部會從寬認定航次探測任務起算時間為:研究團隊提交出海作業申請表(或航次計畫書)並經船務部門核可執行時。此時研究團隊即開始執行研究船隊防疫規範內之事項,直到航次任務結束返抵相關港口後均屬「執行計畫航次探測任務」,此期間若因上述不可抗力因素以致在尚未出海前即被迫取消,可由相關研究船之船務部門出具證明文件,以供研究團隊提送會計部門做為核銷快篩試劑費用之證明。此外,因快篩檢測偶有失誤致必須再次檢測,因此在報帳核銷快篩試劑數量時,以實際使用的劑次量較參與航次之研究人員數合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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